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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中組部日前印發《關於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今後對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各類考核考察,不能僅僅把地區生產總值及增長率作為政績評價系統傢俱的主要指標,不能搞地區生產總值及增長率排名等。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稱,湖北房屋貸款省副省長郭有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據知情者稱,其被調查原因所涉問題或涉及重大項目招商引資的決策失誤和當地地產項目違規。得知郭有明出事後,一位老領導在日記里寫下“GDP害死人”
  改進考核方式才有商務中心法治政府
  □杜曉
  從《通知》中的多項規定看,可以說是在用人制度方面的一次深刻轉型。許多規定的積極意義是十分突出的,如“加強對政府債務狀支票貼現況的考核”,“加強對政績的綜合分析”,“選人用人不能簡單以地區生產總值及增長率論英雄”等,這些規定擊中了當前幹部考核中存在的深層次弊病,是幹部考核方式方法的巨大進步。
  單純用GDP指標考核幹部的傳統做法,近年來已經引起了社會各界越來越多的詬病。當前經濟社會發展中許多不正常現象都和唯GDP論存在關係。隨著改革的深入、社會的變遷在以下兩個方面問題表現得越帛琉來越明顯:
  首先是大拆大建現象日益普遍。為了提升政績拉動GDP,許多官員上任伊始就熱衷於上馬大工程、規劃大項目,看似熱火朝天群眾則不堪其擾,以至於坊間給一些官員起的外號都和“挖”、“拆”有關。這樣的大型工程項目很多時候脫離了實際需求,嚴重影響當地發展,比如季建業在南京“力排眾議”搞出來的雨污分流工程。另外,在大拆大建的過程中留下了很多後遺症,不僅破壞了城市風貌,毀壞了一些本應該被保護的建築,同時造成了野蠻拆遷、違法拆遷時有出現。
  其次是地方債務逐漸陷入泥潭之中。為了服務於大拆大建的資金需求,一些地方政府大舉借債,然後依靠土地財政解困,不僅透支了未來的發展潛力,而且暗藏多重法律風險。再以南京為例,今年8月曾有媒體報道稱其位居“省會城市債務壓力排行榜”榜首,儘管南京方面否定了這份榜單,但也表示“政府性債務處在高位,但在可控狀態”。
  除此之外,諸如生態環境污染等問題也和過度追求GDP增長有關。凡此種種,都表明唯GDP的考核方式是許多政府違法行為或是打著法律擦邊球行為的源頭所在,與法治政府建設背道而馳。
  眾所周知,法治政府應是政府從決策到執行及監督的整個過程都納入法制化軌道,但在GDP至上的考核機制壓力下,很多時候是“一葉障目不見泰山”,再加上當前行政權力運行和監督機制還有待完善,官員追求GDP的衝動往往使其置科學的決策程序和必要的論證過程於不顧,違背法治精神、濫用手中權力拍腦門作決定直至付諸於實踐,可謂貽害匪淺。
  轉變考核方式才能讓官員真正管好手中的權力,才能使法治政府建設不斷推進。我們能夠欣喜地看到,在《通知》中不僅有具體要求,更有問責機制——“要對違背科學發展的行為實行責任追究”。但我們還可以從更深的層面去思考這一問題,正如之前許多業內人士曾多次呼籲過的,應該將法治建設如同經濟發展一樣作為考核官員的一個指標體系。不僅僅是考察制定了多少法規制度,還要看法律實施得好不好,司法公正程度高不高,公務人員的法律意識強不強,整個社會的法治氛圍如何等。隨著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後政府職能轉變的提速,將法治作為考核官員指標的現實意義已經越來越凸顯。
  GDP不是腐敗的替罪羊
  □馮海寧
  得知郭有明出事後,湖北一位老領導在日記里寫下“GDP害死人”。從這位老領導的說法來看,郭有明被查與GDP有關。“GDP害死人”的言外之意是,在GDP考核壓力下,郭有明為了GDP增長率才引進三峽全通塗鍍板項目,才出現決策失誤繼而被查。但在筆者看來,儘管以GDP論英雄很不妥,必須儘快糾正,但也不能把所有責任都推給不會說話的GDP。
  不能否認,“以GDP論英雄”現象今天仍存在。有的地方為了讓自己的GDP在所在省或市的排名中處於領先位置,要麼給GDP“註水”,要麼通過招商引資、發展房地產等來拉動GDP甚至犧牲環境、健康來換GDP。正因為如此,習近平總書記在今年6月提出“不以GDP論英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指出,“完善發展成果考核評價體系,糾正單純以經濟增長速度評定政績的偏向”。中組部日前印發的《關於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工作的通知》,也明確不再以GDP論英雄。
  但是,能否徹底糾正以GDP論英雄,還有待觀察。這是因為,一是很多地方政府和官員的思想觀念在短時間內能否完全轉變,需要觀察;二是不再以GDP論英雄後,GDP似乎沒有替代品,以什麼論英雄沒有明確;三是以GDP論英雄可能會變相存在。比如,有統計官員披露,雖然一些地方GDP增長率不再列為考核項目,但保留的其他指標,比如說固定資產投資之類也是與GDP呈正相關關係的。即使只考核就業、財政收入等指標,也與GDP有關聯。
  話題再回到“GDP害死人”這一論調。儘管以GDP論英雄必須糾正,但並不意味著可以把郭有明被查的原因都歸咎於GDP。比如,宜昌有多名房地產商被帶走調查,或說明郭有明被查與開發商有關——很多官員也是“栽”在房地產腐敗問題上。再比如,在三峽全通的報銷賬目中,確有郭有明及其家人乘坐飛機的票據,且行程並非公務。這已經說明郭有明在多方面涉嫌違法違規。因此,不能把GDP當成腐敗的替罪羊。
  即使郭有明被查與GDP有關,但問題不在GDP本身,而在於政績考核方式、經濟增長方式有問題。另外,不是GDP有問題,而是與郭有明個人過於追求GDP有關係,或者說,與郭有明過於追求政績有關。如果郭有明追求的是居民幸福指數,不追求個人政績,GDP只是作為單純的經濟指標,顯然,不會因為GDP而有麻煩。
  進而言之,郭有明引進重大項目也沒有錯,錯就錯在沒有理性決策,一味要求企業擴張。如果郭有明是一位冷靜、理性的地方主政者,或者郭有明決策的權力受到有效制約,或許不會出現決策失誤。所謂決策失誤,其實是少數人權力過大、一意孤行導致的結果。希望我們能對郭有明被查事件進行全面反思,吸取教訓。也希望中央出台的《關於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工作的通知》等規定早日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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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預防爛賬
  盲目舉債留下一攤子爛賬,暴露了官員揮霍公共財政的隨意性。缺乏科學規劃,腦袋一拍就能啟動幾千萬元甚至更多的公共財政,充分說明公共財政的使用還未被關進嚴密的籠子。
  只有從決策民主、公共財政使用多途徑實現監管前置、預防為先,把權力鉗制好、約束好,並強化離任責任審計,才能狠剎住官員盲目舉債搞政績工程的衝動。
  浙江/吳杭民
  (原標題:轉變政府職能向唯GDP論動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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